撞癱大學生 2車主判賠994萬 - 保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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撞癱大學生 2車主判賠994萬

記者鮑建信/高雄報導〕張姓大學生4年前騎機車,被洪姓女車主擦撞後,又被涉嫌酒駕
的鄧姓車主撞上,致終身癱瘓,高雄地院認為洪、鄧2人均有過失,判決連帶賠償994
萬元。

96年1月4日晚上11點多,洪姓女車主開車經過高雄市大昌二路與育英街交岔路口,
欲迴轉改行育英街口,碰撞當時就讀大學的張姓騎士。張人車倒地後,洪女下車察看時,
涉嫌酒駕的鄧姓車主又撞上機車,機車原地旋轉又撞擊洪女和張,張接連受重創送醫急救
,造成下半身癱瘓,要求洪女和鄧連帶賠償1597萬元。

法官據鑑定報告等證據,認張和被告2人各負2成和8成過失責任,以賠償994萬元較
合理。

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10112/78/2ko9a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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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只有你信中讀不出的字,
渴望能當面從你口中聽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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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Hardy avatarHardy2011-01-29
投資一台行車記錄器,保證划算呀......
就算買個一千萬保險,拿零頭買一兩台,至少可以確認責任
Eartha avatarEartha2011-02-02
推樓上! 我已經去裝了!當買個保險 超划算的拉XD
Gilbert avatarGilbert2011-02-05
搞不好以後投保汽車保險,保險公司會要求強制裝記錄器....
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1-02-09
不然就是加個幾成保費....